研究基地的相关优势条件

2019-07-13  点击:[]

研究基地的相关优势条件



长春师范大学高度重视科研平台建设,将科研平台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载体和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针对科研平台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激励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可靠的资源保障。

(一)现有基础设施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是基地运行和从事学术研究的基本条件。长春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经过一年多的建设,为申报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1.工作条件优越,设施一流

长春师范大学为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研究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配置了一流的硬件设施,条件优越。基地现建有3个独立的研究场所,配备了价值超过20万元的设备,每年提供50万元基地专项建设经费,用于基地建设和学术研究。

2.图书馆馆藏图书丰富,专业资料充足

长春师范大学图书馆现有馆舍建筑面积26644㎡。共拥有阅览座位4615个,设有文献资源建设部、借阅部、期刊部、参考咨询部、信息检索教研室、网络技术部、特色资源服务部等。阅览室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管理,现有纸型文献210.60万册,现刊1500种,当年报纸59种,人大复印资料121种,引进数据库36种(含试用)。拥有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数字化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全文数据库,拥有电子图书100余万种。

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建有独立的资料室,相关图书资料1万余册,学术期刊50余种,光盘100余种。为研究人员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3.教育实践基地健全

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与吉林省纪委、吉林省高检预防职务犯罪局、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通化市委党校等建立了全面的合作关系,这些合作单位为基地研究人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实践基地。

(二)近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奖项、项目及社会效果

长春师范大学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支持有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模式创新,产出了一批重要成果。

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项,各类省级项目2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CSSCI、核心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10余部;获得各级科研奖励10余项;纵向科研课题到账经费总计50余万元。这些研究成果在理论上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认识,反映了高校党委对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长春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现在是全国管理总会(廉政分会)理事单位,正在承担吉林省纪委委托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重点课题研究。近年来,长春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中心人员先后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进行调研,参加学术会议,聘请专家到校进行学术讲座,中心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其他相关基础优势条件

1.学科优势与机构支撑

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是吉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

长春师范大学于2006年取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二五”省级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经过四年的建设形成了以学科带头人和方向带头人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本重点学科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学术研究,相继成功申报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不断提高了科学研究的质量;以研究生培养为重点,辐射本科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全面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立足本学科实际,打造多个学科研究基地,加大了资源条件建设的投入;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扩大了学科的学术影响力。本重点学科于2014年顺利通过中期验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刘奇葆同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对长春师范大学青马工程进行了批示,省委宣传部长高福平同志到校进行了专题调研。中央电视台、吉林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吉林日报》等新闻媒体都对青马工程进行了全面报道,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和学术影响。

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以长春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为基础,由长春师范大学纪委牵头,挂靠政法学院进行建设,整合全校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力量,并吸纳了校外学术力量,为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领导、组织、学术和机构保障。

2.长春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长春师范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几年来,长春师范大学纪委紧紧围绕纪委工作职能,扎实做好制度建设,风险防控,开展了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工作成效显著,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相关成果和工作经验多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奖励。同时,将廉政建设辐射到广大青年学生,加强对大学生廉政素质的培养,成立了长春师范大学廉洁社团,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作用。

3.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集体攻关

通过开展协同创新、集体攻关是提升基地研究层次和研究水平的重要途径。吉林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由长春师范大学牵头,吉林省纪委、吉林省高检预防职务犯罪局、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社科院、辽源市纪委、通化市纪委、中国矿业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等单位作为主要的协同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工作实践中的优势,开展协同创新。通过协同创新,基地站位更高,问题意识更为清晰,研究方向更为明确,研究力量更强,实践平台更为广阔。

4.与国内有关研究机构建立广泛学术联系

目前,基地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研究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江南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联系,并成为全国管理总会廉政分会理事单位,进一步扩大了基地的学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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