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下午,政法学院在文科楼414举行了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系列活动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解读与研讨。政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学习活动,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苑宏光主持,教学副院长徐敏解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
徐敏首先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出台的背景、意义、要求进行了说明,然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规范重点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质量保障体系等几个方面对法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图书馆学四个本科专业的国家标准逐一进行了解读。接着从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几个方面对《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在解读培养效果特别是在校学生综合素质这一二级指标时联系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项目和《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就如何提高在校生综合素质进行了说明。最后,对《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在本次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过程中,注意将各专业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进行对比和寻找差距,同时还对《长春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和《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在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完成专业建设和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在会议的最后,政法学院院长朱明仕发言。他要求各专业、各部门认真组织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的学习,在寻找差距过程中不断实现突破和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