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一直是一个存款大国,大家都偏向将金钱存入银行账户。一是为了图安稳,二是为了有利息。在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存款利息已无法满足民众的需求,各种投资理财项目便应运而生。然而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我们要清楚“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不要轻易相信各种高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因此要提高警惕,防范非法集资,方能守住钱袋子,做到护好幸福家。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四是通过各种媒体、短信、社交软件、传单等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公开性;五是掩饰性,即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犯罪分子可能伪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签合同等方式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达到非法目的。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也不断改变自己的犯罪手法,非法集资新业态、新形态不断冒头、网贷、私募、涉农、涉老、房地产、预付卡等传统领域也有了不断增加的误入非法集资陷阱的风险。当前非法集资的新特点有:
1、互联网成为主阵地。由于网络短视频等传播方式的增加,非法集资活动从原来的现场推广、线下支付,逐渐向网上网下联动,进家入户营销,移动支付等方面演变,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强、社会危害更大;
2、由实体向虚拟、由单一向复杂的方向演化。非法集资逐渐脱离了实业,因为其泛金融化特征比较明显,所以有的包装成形形色色的储蓄产品,有的借助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新型模式。同时其还呈现出传销、诈骗复合交织的趋势;
3、追逐热点、攀附政策。“时髦概念+政策捆绑+高大上包装”已经成为当前非法集资吸引资金的“黄金三要素”。比如当下热门的“一带一路”、共享经济、区块链、要素市场、5G网络、碳中和、元宇宙等概念,先后都成为非法集资的马甲。还有假借迎合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政策等集资活动也不断出现;
4、离散化、隐蔽性明显集资活动由原来的一地一市的实地经营,转向离散化的线上经营,跨省、跨域其至跨境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实践中,有不少不法主体刻意将集资活动化整为零,注册地、经营地、资金流向地、投资人所在地分散割裂,监管打击难度明显加大;
5、新业态还在涌现一些新型经营业态迎合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呼声迅速兴起,部分纯粹搞诈骗、集资、传销的“伪创新”也混杂其中,鱼龙混杂,一些领域风险不断积累,还有集中暴发的可能。
典例:2023年2月1日,丰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摧毁一个以元宇宙为噱头的传销犯罪团伙,抓获3名团伙成员。经查,2021年9月起,犯罪嫌疑人阮某、朱某某等人,以元宇宙代币为噱头,通过打电话、发微信、集会等推荐方式,发展人员加入投资,根据发展人员的先后顺序形成层级关系,同时以发展人员数量、投资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
现今,不少人或多或少会接触到元宇宙的概念,但是需要认清自己能不能玩转“概念”,而非被“概念”吸入。面对打着元宇宙旗号或其他幌子的骗局,参与者要保持理性看待,增强对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尽快向公安机关举报。
随着非法集资的新颖化、年轻化,初入社会的青年大学生容易被其吸引而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包括我们所熟知的“看广告,赚外快”和“消费返利”等形式。青年大学生要提高警惕意识,坚信“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以免上当受骗,葬送光明前途。
最后,对于防范非法集资,我们要擦亮双眼,要警惕,要理性,要态度坚定,不盲目,不听风就是雨。同时,我们要坚决抵制非法集资,以法律为护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保护好我们的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