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体现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方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监控与评价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为适应新时代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特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等文件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理念,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加突出课程的育人功能。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立德树人,实现“五育”并举
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思政课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感染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挖掘专业课的德育元素,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强化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将德智体美劳“五育”充分落实在课内与课外、理论与实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把“五育”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遵循国家标准,彰显政法科学特色
人才培养方案要以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覆盖国家标准所规定的重要规范、标准和要求,坚持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强化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教学,开足实践教学学分学时,规范实践教学周安排,培养学生的核心知识、核心能力和核心素养;要体现专业优势特色,明确专业人才的核心竞争力,科学设置专业方向课程,鼓励教师结合科研开设专业选修课程。
3.落实学生中心,坚持产出导向
落实学生中心教育理念,改革传统教学方法,注重发掘学生潜能。坚持产出导向,要加强行业需求分析,科学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目标,并以此来确定专业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明确、具体、可衡量,与专业认证要求相适应。以毕业要求为目标,合理确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立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之间的支撑关系矩阵。根据课程教学合理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学业评价方式。
4.强化个性培养,倡导自主学习
强化学生学业指导,鼓励学生结合职业规划辅修其他专业课程。强化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交流学习,将国内外高水平慕课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校内课程体系的有益补充。加大公共课程改革力度,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总学时数的同时,适度减少课堂学时,增加课后实践学时、课外指导学时,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三、修订重点
1.压缩毕业学分,精简课内学时
课程设置应以学生培养目标和学生素质知识能力提高为导向,体系层次分明,比例协调,合理支持毕业要求。专业在坚持综合培养、夯实基础的原则上,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坚持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全面梳理课程体系,明确专业核心课程,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及学分学时要求,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必修与选修的学时学分,减少课内学时,缩减毕业要求学分,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实现更加有效的学习。
2.加强课程改革,突出优势特色
(1)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一是加强数学、计算机、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适度增加课后实践学时,课后实践学时采取任务式的半自主学习,在教师指导下,逐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同时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二是改革创新思政课教学模式,提高思政课程的实效性;三是建设分布式通识选修课程群,主要覆盖美学艺术与人文、科学与工程、劳动与社会、社会科学与个人发展等内容。
(2)重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整合、改造、优化专业课程设置。一是梳理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二是凝练专业核心课程,强化育人功能,突出专业特色,鼓励任课教师在专业教学中积极、主动开展双语教学工作,推动本科课程教学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探索将专业课、实践课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通过实验课、集中实践课、探究研讨类课、本科生科研、学术训练、创新创意与创业训练,线上线下的结合,活跃学生思维,让学生获得更多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
3.优化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改革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课程建设,推行课程(群)团队梯队建设,落实团队教研活动。精选教学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行业发展方向、最新科研成果等引入课堂,并合理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强化课程质量观,深化教学方式改革,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入微课、慕课等教学手段,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展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的教学,引导学生自主性学习。以学生能力达成为导向,建立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课程考核方式,着力强化学生质疑、批判、思辨和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打造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优质课程。根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及学时分配等,积极探索“全过程考核-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让课程考核更具有灵活性、开放性与探究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生的专业认可度。
4.加强职业技能培养,深化双创教育改革
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发展需要,使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相吻合。将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培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使职业技能考核与社会职业资格接轨。根据教师职前教育的要求,注重教育实践和学科技能训练,强化教师技能训练和素质拓展。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训练学生创新创业思维,使学生在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为创新创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具体要求
1.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经过充分调研,根据毕业生反馈、用人单位反馈及社会需求状况,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对应专业认证要求,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范,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并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说明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各专业结合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确定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不低于各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2.学制、学分、学时要求
(1)政法学院标准学制为4年;原则上,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40~180学分(含毕业论文学分);周学时一般不超过28学时。各类课程学分应同时满足国家教学质量标准(生物科学类)和认证标准中的各类课程最低学分要求。
实践环节总体要求应达到本科专业不少于30%的规定。
(2)学分计算方法
各类课程教学16学时为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每周计0.5学分(前期准备和后期总结不计学分)。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
(3)学期与教学周安排
实行两学期制教学,分别为秋学期、春学期。一般秋学期为19周,春学期为20周,其中含教学16周,实践2~3周,考试1周。第7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审题、选题、开题等工作;第8学期为15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包括1周的毕业教育与毕业活动,毕业论文答辩在第15周进行。各学期的实践周建议设置短期的实训、课程设计、师范生技能考核、公益劳动、职业技能训练、科研训练,小学分的创新性实验课、讲座课、学业规划课程等以及考核性课程和考试改革课程的验收等。
3.课程设置
(1)通识课
通识教育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类、大学外语、体育、计算机类等课程)以及高等数学类、大学政法类等课程由学院提交开设草案,经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供各专业统一使用。通识教育选修课以选修慕课、网络资源课程以及我校优势特色通识课程为主,包括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等多个系列,学生应选6学分。
(2)专业课
根据培养目标及专业特点慎重设立专业方向、模块,并确定相关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政法学类)进行科学合理设置。
(3)课程学时
单独设置的课程开课学时必须是8的倍数,尽量开设16的整数倍学时的课程。建议超过16个学时的实验课独立开课。
4. 课程安排基本框架
在学校整体框架模版基础上,详见四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附则
本细则由政法学院负责解释,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自2020级开始执行,2019级参照执行;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自2024年开始执行。
政法学院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