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实践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2024-10-10  点击:[]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理论教学的验证、补充和拓展,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新的要求,由原来强调专业对口向懂专业、重实践、强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转变。因此,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对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校签订了《长春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地方中小学签订的“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合作协议》、出台了《长春师范大学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实施方案》《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管理办法》《长春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考核办法》《长春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方案》《长春师范大学教育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长春师范大学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和《长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师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

为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全面监控实践教学过程,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实现实践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形成自我监控良性循环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原则

实践教学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学院的生存和发展。对实践教学质量实施监控,是学院进行实践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实践教学活动,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与监控等多种手段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达到实践教学规定的能力培养目标。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通过“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同监控”的原则实现实践教学质量各环节的逐级监控。

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范畴

实践教学由实践教学计划、内容和方法、手段以及考试考核等环节组成。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先导,严格执行为保障,全面监控实践教学质量,明确实践教学基本内容,规范实践教学环节。

2)以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为重点,针对实践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

3)以职责分工为基础,落实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责任。

三、实践教学基本内容与基本任务

1.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

实践教学是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见习、课程实训、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

2.实践教学的基本任务

根据实践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的多项教学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以达到规定标准。

  1专业见习

通过请专家讲座、学生到专业对口就业组织观摩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全面了解专业发展及改革现状等。

  2课程实训

学生在掌握一定学科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理论学习后结合知识内容进行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

  3专业实习

实习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顶岗实习,学生根据就业情况,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集中实习和分散顶岗实习

四、实践教学实施过程管理

1.实践教学的计划

实践教学的计划包括实践教学课程标准、实践教材或讲义、实践教学指导书等。实践教学的计划必须按照课程标准执行,杜绝随意性。只有完善的实践教学文件才能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基础,所有实践课程必须有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材、实习(训)指导书,并且由实践指导教师、课程主讲教师编写,学院严格把关审核。

2.实践教学的监控与管理

学院负责对实践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各级督导组要把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纳入日常工作,每学期均检查实践教学情况。教学副院长和教研室主任应当检查实践教学安排及总结情况。实践教学管理人员应及时、全面了解并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通过学生评教工作的开展,加强实践教学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升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实践教学作为期末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除规定的全院实践教学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实践教学情况。按照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的要求,由实践教学科汇总检查结果,并组织实践指导教师、相关实践教学管理人员交流研讨。

3.实践教学的指导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当及时了解学生实习(训)情况,要求学生在实习(训)过程中认真做好实训记录,并填写实习指导手册。

五、实践教学质量监管责任分配

1.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责任

实践教学检查组负责全院实践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检查;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实践课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检查。实践课程主讲教师、指导教师对实践课程教学质量负责。

2.实践课程由实践指导教师负责

由学院确定一名实践指导教师为该实践课程的第一指导教师。实践指导教师全面负责该实践课程的实践教学质量。

3.含理论教学内容的实践课由主讲教师负责

凡该课程含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必须由学院统一安排,该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实践教学的质量。

六、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对实践教学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1.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实践教学的内容是实践教学目标任务的具体化。将各个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合理配置,构建成以教学技能培养为主线,按教学技能、班级管理技能和教学综合技能及应用能力等层次,循序渐进地安排实践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掌握技教学能和多媒体应用技术。

2.构建合理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学校首先围绕实践教学目标及质量监控的要求,制订科学完整的规章制度。按照教务处制订的基本制度,政法学院要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2)建立实践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对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制订出质量监控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科学、量化、可操作。

3)形成实践教学管理层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督导组,可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及部分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对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实践教学改革等进行随机或专项督导,随时了解学院的实践教学状态,以报告或简报的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主管领导。

3.构建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

1)构建合理的学生评价体系。对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都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对学生参加实践的效果提出要求,加强对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考评,拓宽考核途径,通过多种形式考评学生的综合实验能力。对各类实践解学,要强调效果,每次实习、实训都要有实习手册、照片等成果,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并记载。对实习考核可通过实习报告、现场操作、理论考试、设计和答辩等形式进行,还可以由校外实习基地和学校联合对学生进行考核。

2)构建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制订实践教学各环节的具体质量标准,使之制度化,严格执行。再结合学校督导组、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的不定期检查、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结果,对每位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与津贴挂钩。

4.对实践教学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做到“全员性”“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是指与实践教学相关的领导、教师和学生都是监控主体,同时又是监控对;“全过程”是指监控从纵向维度上看贯穿于课内实训、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等各个教学环节;“全方位”是指监控从横向维度上看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专业培养目标与实践教学计划的制订、实践教学大纲及指导教材的编写、实践教学设施的建设、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践教学人员结构以及实践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实践教学课程,由学院根据大纲要求开出实践教学项目,并监督执行。

2)检查实践教学文件的准备,实践教学应有教案,其中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或实习实训应有指导过程和方法。

3)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各级实践教学检查人员通过随堂听课、抽查实践教学教案和学生实验实习报告、参与实验实习考核、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对实践教学实施全程监控。

4)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定期、不定期收集学生反馈信息。注重实习基地、用人单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评价,及时调整、更新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

5)每学期末对教师进行实践教学评价,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组评价,对实践教学进行质量监控。

6)在实践教学质量控制过程中,除了监控实践教学组织过程本身,还要对实践教学环节和理论教学的配合、专业设置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等前期实践教学过程,以及对学生的实践考核与就业跟踪控制等后续过程进行整体协调。

7)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创新思维的形成是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最终目的。尝试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逐步实现开放式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改变传统实践教学的机械模式。开展第二课堂、兴趣小组、学科竞赛等活动是对实践教学有益的补充。对不同开放类型的实践教学采用灵活的能力考核方式,如竞赛、发表论文、作品制作等,突出开放性实践教学的能力培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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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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