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要求及质量评价标准(试行)

2024-05-15  点击:[]

一、课堂教学质量要求

1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任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课堂教学,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试验和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课堂教学的主要任务是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和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品质,进行科学世界观的教育,立德树人。

3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对待每一堂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任务和要求;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优化教学方法;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4任课教师要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和探索,把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要严格遵循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在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的基础上,处理好课程“三基”教学与适当引进最新研究成果的关系,力戒教师根据自己的兴趣以及理解和掌握的程度随意取舍教学内容的倾向。

5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多维、立体综合式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尊重学生的创造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随时注意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进行调整。

6课堂教学要灵活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将信息技术与课程相融合,通过直观教学启发学生抽象思维,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7要按照课程内容、教学大纲要求以及学情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同一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目的、进度和主要内容应充分考虑教学对象的差异来组织教学。

8课堂教学,要求站立讲授,关闭各种通讯工具。教室场所严禁吸烟。

9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反思。总结包括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打算等。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依据课堂教学质量要求,为便于授课教师自我反思授课情况,以及同行和领导听评课需要,政法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依据学校听课记录表内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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