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科研考核标准

2019-07-13  点击:[]

长春师范学院科研考核标准(试行稿)

第一类成果: 立项项目

第二类成果: 论文/著作/教材/专利

第三类成果: 获奖/论文/结项项目

1级项目1项;2级项目1项;3级项目2项;4级项目2项

1级论文3篇;2级论文4篇;3级或4级论文5篇;1级著作2部;1级专利1项

1级获奖1项;2级获奖1项;3级获奖2项;1级论文2篇;结项项目

1级项目(前3名)1项;2级项目(前2名)1项;3级项目1项;4级项目1项;5级项目2项;

1级论文2篇;2级论文3篇;3级论文4篇;4级论文5篇;1级著作1部;2级专利1项

1级获奖(前2名)1项;2级获奖1项;3-4级获奖2项;1级论文1篇;2级论文2篇;结项项目

2级项目(前3名)1项;3级项目(前2名)1项;4级项目1项;5级项目1项;6级项目2项

1-2级论文2篇;3级论文3篇;4级论文4篇;5级论文5篇;1-2级著作1部;3级著作2部;2级专利1项

1级获奖(前3名)1项;2级获奖(前2名)1项;3-5级获奖1项;2级论文1篇+4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3级项目(前2名)1项;4-5级项目1项;6级项目1项;7级项目2项

1级论文1篇;2-3级论文2篇;4级论文3篇;5级论文4篇;1-3级著作1部;2-3级专利1项

1级获奖(前5名);2级获奖(前3名)1项;3级获奖(前2名)1项;4-6级获奖1项;2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3级项目(前3名)1项;4级项目(前2名)1项;5-6级项目1项; 7级项目2项

1-2级论文1篇;3-4级论文2篇;

5级论文4篇;4级著作1部;3级专利1项

1级获奖(前6名);2级获奖(前4名)1项;3级获奖(前3名)4级获奖(前2名);5-7级获奖1项;3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3级项目(前4名)1项;4级项目(前3名)1项;5级项目(前2名)1项;6-7级项目1项;8级项目2项

1-2级论文1篇;3论文1篇+5级论文1篇;4级论文1篇+5级论文1篇;5级论文3篇;4级著作(前2名)1部;5级著作1部;3级专利1项

2级获奖(前5名);3级获奖(前4名);4-5级获奖(前3名);6级获奖(前2名);7-8级获奖1项;4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6级项目(前3名)1项;7级项目(前2名)1项;8级项目1项

1-3级论文1篇;4-5级论文2篇;3-5级著作(前3名)1部;3级专利(前2名)1项

2级获奖(前6名);3级获奖(前5名);4级获奖(前4名);5-8级获奖1项(前3名);5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6-7级项目1项(前6名);8级项目1项(前3名)

5级论文1篇;4-5级著作1部(前5名);4级专利1项

8级获奖 (前6名);5级论文1篇;结项项目

不设各类考核指标

说明:

一、  各类成果级别的界定

(一)项目

1级项目: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该类项目的子项目下降二个等级,其他级别的子项目以此类推)

3级项目:国家自然(社会)基金一般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青年基金、面上基金、主任基金,其他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下降一个等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包括教育、艺术、军事专项基金一般项目在内)

4级项目:国家各部委、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指吉林省科技厅组织申报和批复的各类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指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组织申报和批复的各类项目);到帐资金理科20万元、文科5万元以上的横向合作项目

5级项目:国家各部委、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横向合作项目资金到帐理科10万元、文科3万元以上

6级项目:省属厅局、市级项目;到账资金理科5万元、文科1万元的横向合作项目

7级项目:省、市、厅、局各类扶持项目(是指项目主管部门不予以资金资助,由我校进行资助或自筹资金的项目);到帐资金理科3万元、文科0.5万元的横向合作项目

8级项目:校级项目;到帐资金理科1万元、文科0.3万元的横向合作项目

(二)论文

1级论文:SCI (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二类检索论文,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全文索引)、《求是》

2级论文:EI(工程索引),ISTP(技会议录索引),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ISSHP(社会科学和人文会议录索引),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五类检索论文(包括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2000字以上的理论类文章)

3级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类(包括发表在《中国教育报》2000字以上的理论类文章)

4级论文:国内一般论文类(指国家级一级学会、研究会主办的学术刊物)

5级论文:省级期刊论文类

(三)著作(15万字以上,个人承担5万字)

1级著作: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我校认定的国家级出版社有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6家,其他均划为省级(高校)出版社

2级著作: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编著、学术译著、高校教材

3级著作:省级(高校)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

4级著作:省级(高校)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编著、学术译著、高校教材

5级著作:各级出版社出版的工具书、校点、译注、科普读物、中小学教学辅导材料

(四)专利(专指我校科研人员的职务专利)

1级专利:已投产的发明专利

2级专利:未投产的发明专利

3级专利:已投产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4级专利:未投产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五)获奖

1级获奖:国家政府四大奖,包括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不论等级)

2级获奖:国家各部委奖一等奖;吉林省政府一等奖

3级获奖:国家各部委奖二等奖;吉林省政府二等奖;国家级协会一等奖(协会包括美协、音协、体协、作协、科协等)

4级获奖:国家各部委奖三等奖;吉林省政府三等奖;国家级协会二等奖

5级获奖:长春市政府奖一等奖;吉林省级政府部门一等奖;国家级协会三等奖

6级获奖:长春市政府奖二等奖;吉林省级政府部门奖二等奖;吉林省各协会一等奖

7级获奖:长春市政府奖三等奖;吉林省级政府部门奖三等奖;吉林省各协会二等奖

8级获奖:吉林省各协会三等奖;长春市各协会一等奖

(六)教学类成果

  A.国家级特色专业;B.省级特色专业;C.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D.省级优秀教学团队;E.国家级精品课程;F.省级精品课程;

  G.国家级多媒体课件奖; H.国家级科技竞赛指导;I.省级科技竞赛指导。

二、科研考核的要求

1.在上表的三类成果中必须各完成一项为合格;有一项未完成即为不合格;达到上一级(或几级)岗位三类成果各一项要求者,为优秀。

2.在第二类成果中,各项标准之间可以交叉使用。如校聘三级第二类成果中,完成2-3级论文1篇、5级论文2篇,亦为该类考核合格。

3.项目类成果分别以立项和结项作为考核的内容,但第三类成果中“结项项目”成果要与相同聘任岗位要求的立项项目的级别、数量相等。

4.第三类成果中的论文不能代替第二类成果中的论文。

5.参加考核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长春师范学院。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被考核人在职攻读学位单位,硕士就读时间不超过3年,博士就读时间不超过4年。

6.上表中各类成果未加标注的,均要求被考核人为第一成果享有人。如我校研究生为成果第一享有人,其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的,第一通讯作者视为第一成果享有人。

7.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按照本标准考核;教师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下降一个等级标准考核,向上浮动时执行原标准;专职研究人员上调一个等级标准考核。

8.每年的科研考核与当年的科研成果登记、奖励同时进行,未及时上报成果者,后果自负。

9.校聘三级及以上者,除完成相应的各类科研任务外,每年必须在校内作一次学术报告,且符合科研管理程序。其他岗位人员自愿。

10.上述科研考核标准解释权在科研处,教学成果考核标准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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