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2018年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就学院党总支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党总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握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对重大问题把好政治关负有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总支全体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政治把关的具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形成把控有力、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
第五条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1.对新引进的教师,学院党总支要通过政治审查、谈心谈话、考察现实表现等方式,及时了解新进教师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
2.对于新进教师在政治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引导他们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3.对于政治上存在错误倾向和严重问题的,实行教师引进“一票否决制”,按照先召开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程序执行。
第六条 严把课程建设政治关。
1.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设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重视课堂教学,严守上课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3.学院党总支成员要模范执行学校听课制度,经常深入课堂,及时了解课堂教学状况,要通过听课、评课等方式指导广大教师将课程思政落到实处。
4.对于课程建设工作中未严格执行政治标准与要求的,学院分管领导要及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并及时予以纠正;对于问题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先召开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七条 严把教材选用政治关。
1.严格执行学校教材管理的各项规定,各专业原则上只能使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马工程”重点教材;
2.如有特殊教学任务需要自主选用教材的,经充分调研论证后,先召开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第八条 严把学术活动政治关。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术活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学术活动的审批程序,切实管好意识形态、学术活动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
2.一般学术活动由学院党总支审核把关,并报科研处备案;重要、特殊的学术活动,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先由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报学校科研处审核,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3.对于违反学术活动管理要求的组织和个人,要先召开学院党总支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决定,报学校科研处、党委宣传部、纪委等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 学院党总支要把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写入学院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要经常召开学院党总支会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等进行专题研究,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治把关的各项决定,做到令行禁止。
政法学院
2018年9月18日